中文摘要 |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於2018年3月8日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進行簽署儀式,其簽署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秘魯、新加坡和越南11國的成員。CPTPP的前身為「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下稱TPP)」,2017年1月美國新總統川普上任後簽署總統備忘錄(Presidential Memorandum)並未批准TPP。而後2017年11月於越南進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會議時,在日本主導下,與越南共同宣布,除美國外,其他11個原始TPP會員國均參與CPTPP,其中由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秘魯、新加坡和越南11國的成員代表同意,援引原來由美國所主導的TPP,改名為CPTPP,致力完成後續的談判及簽署,並積極推動生效及實施,此發展讓各界對於CPTPP的合作又燃起一線希望。關於CPTPP的內容架構相較於TPP之內容規範,除維持TPP的高標準,但更多了申請條件的開放性、包容性及調整各國間經貿整合之彈性。此次CPTPP協定之內容凍結了部分原本二十多個國家認為在落實上仍有相對困難性的條款,如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等,而關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CPTPP凍結了如藥品專利、著作權延長保護等條款,本文擬就兩者智財條款差異進行比較,藉以釐清當前各國智財制度整合的趨勢與困難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