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行政院核准了金管會的提案,修訂「兩岸金融往來辦法」,並由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與銀行局局長桂先農一同主持記者會,對外宣布。其新措施包含三大方向,希冀能有助於提升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力。早在2008年,台灣銀行業者殷殷期盼拓展大陸市場,但根據當時金管會的規劃,台灣的銀行業者只能通過繞道香港的方式,間接開放登陸,也就是必須設立香港子行。當時因台灣的金融業僅有“富邦”在香港設有子行,因此當時這個開放規劃,被戲稱為「富邦條款」。如今,「富邦條款」予以取消,銀行子行或是母行都可都參與大陸市場的投資,投資的規定在主體限制均予以取消;此外,設立分行、子行或是參股投資的經營型態,也沒有限制。換言之,銀行只要評估有投資發展中國大陸市場的機會,可視其方便,選擇最合適的經營型態。此外,新措施亦一併取消銀行、金控公司只能參股投資一家中國大陸金融機構的規定,此部分特別受到已登陸之金融業者的歡迎,金融業者或可透過更彈性的選擇,擴張其「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