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灣本島地處大陸棚與深洋交界邊緣,海岸線長達1,070 公里,有珊瑚裙礁、海蝕崖、海岬、海灘、沙丘、濕地等變化地形,又蘊藏豐富的海洋生物與海岸景觀資源,這些海岸自然孕育的資源,彌足珍貴,惟生態系較為脆弱。近三十餘年,由於人口增加、經濟發達和都市擴展等影響,日益增加海岸地區土地的需求壓力,從原先單純的農牧邊際用地,轉變為今日大規模的臨海工業區、能源設施、航空站、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和沿海養殖用地等大約12 種性質不同且有部分發生使用衝突和競爭之土地使用類別,亦產生一些環境污染問題。政府和民間對海岸資源生態系的認知,尚在萌芽階段,因而使用方式難免不正確或疏忽,目前政府實須制訂一套切合時宜的綜合性海岸土地管理制度和法令(我國海岸法於92 年12 月在立法院已一讀通過),以保護海岸地區甚具生物、經濟、社會和文化價值的資源,期望永續利用和保存。台灣確為寶島,但高密度人口集居在有限的陸地上,終究擁擠,但放眼島外汪洋大海,有12 海浬領海,有200 海浬經濟海域(尤其大陸棚),可供我們及子孫永續開發、創造和研究,因此今後實宜積極利用四周臨海的優勢,以海洋為起點,制訂整體性的海洋發展政策,擴大我們及子孫的生存空間和機會,以促進國家繁榮及增進國民福祉,惟海岸管理宜有生態及永續發展之理念,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及最近的新十大建設,均將維護生態永續作為發展策略,本文即著重在介紹這方面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