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泥公司為配合政府「水泥業東移政策」,促進東部繁榮及因應西部礦權屆期,率先於民國八十三年在花蓮縣和平水泥專業區內投資興建和平水泥廠,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動工興建。該廠一、二號窯生產系統已分別於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與九十年五月七日完工試車,使得台灣水泥公司水泥年產能躍升至每年1000 萬噸以上,並已將三號窯系統預留空間。此外,台灣水泥公司於和平水泥專業區之投資計劃尚包括「和平工業區專用港」與「和平電廠」之興建,和平專用港係台泥公司投資興建及營運,依照八十四年政府頒行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工業主管機關於開發之工業區內,為經營需要,得報請經濟部會商交通部,經行政院定設置工業專用港」之規定,配合和平水泥專業區內各種物料之進出口之需要而設置,其主要服務對象為專業區內之各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