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亦是個體最早接觸的社會組織。從人類歷史觀之,家與人的關係,從未有人能成功的以其他方式加以取代。「我的家庭真可愛,……,父母都慈祥……」這是一首在台灣流傳已久的歌謠,讚頌著家庭的溫暖與和諧。在歌詞背後瀰漫著「家」是一個避風港的思想,對許多人來說的確是如此,但是另一部分的人,卻在這個被認為應該溫暖、可靠的家中,遭受到暴力的對待。在這個人類終其一生與其有最密切關係的場所,卻也是最有可能帶給我們痛苦與傷害的地方。雖然,家人經常是我們快樂的來源,但也常是我們遭受挫折和傷害的對象。他們的行為往往直接影響我們,並且比多數陌生人的作為更容易讓我們感到痛苦。無奈在過去,家庭暴力大多被視為家務事,鮮少有公權力願意積極介入處理,認為「法不入家門」、「清官難斷家務事」。加上當事人往往有「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使得被害人在剛開始遭受家庭成員的暴力攻擊時,大多隱忍被害事實。由於家庭常存在著促發暴力的壓力因素,當家庭成員彼此無法以理性的方式來解決存在於其間的壓力問題時,暴力將可能成為施暴者獲取權利以掌控被害者,或藉此以作為獲得尊嚴權控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