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立法是我國立法領域的重要指導思想,是立法的重要原則之一。科學立法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淺入深、從不完善到逐步成熟的過程。雖然科學立法的稱謂現已為公眾所知曉,但科學立法的概念至今存疑。在各種官方文件中尚找不到有關科學立法概念的界定,在學者的有關著述中意見不一。本文在敘述科學立法產生、演變的基礎上,全面剖析學術界對科學立法內涵的有關論述,指出其不足和局限。本文指出,科學立法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動因,國家在立法領域之所以提出科學立法既是現實形勢倒逼的結果,是立足國情的必然選擇,亦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