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前文(營建知訊411期)中以京津冀地區為例,說明大陸發展綠色城市所遭遇的環境治理問題,而要消除或改善這些問題已經遠遠超出城市管轄的範圍,只有從更高層次著手才能見到實效,也就是大陸所說的頂層設計,亦即2015年由黨政兩路最高當局推出的「生態文明建設」。而此凌駕於五年規劃的宏觀政策,在廣度上涉及土地、礦藏、水流等所有「自然資源」的利用及管理,在制度面的改革則觸及「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本定義,值得關注,因此本文將從環境治理的立場出發,探討「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背景並歸納說明其重要舉措。不過在此,必須先就「生態文明建設」詞義加以解釋。「生態文明」意指生態的文明,就是一切以生態為基礎的文明;而「建設」並不是工程建設,而是指建構。所以「生態文明建設」乃建構以生態為基礎的文明,因為談到文明,政策高度自然非「頂層」莫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