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現今社會對司法的負面批評不斷,尤其媒體的批評,更如狂風驟雨;而司法改革、再改革的呼聲高漲,幾已響徹雲霄。不但民衆認為司法公信力低落,即使政府的領導人,與政府機關的公務員,對司法的信心、信任一樣低落。司法機關努力推動的司法改革成效,與十年前或二十年前比較,進步項目極多,尤其關於司法風紀的淨化,極為彰顯,但民衆要求改革的呼聲仍大。十年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達成的四十六項決議,是否已經完全符合今天國情、民衆的需要,有無再檢討的空間?司法似仍有需要再籌設一個超部會的「司法改造委員會」,重新檢討司法改革內涵,並負責隨時推動和監督司法改革的進度,來全面推動司法改革的腳步,以鋪建一個清廉、公正、有效率、能服務民衆,並符合國情的優良司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