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未成年子女——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1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一、修正前民法第一○七九條之「自幼撫養為子女,不必具備書面」,無論被收養人有無法定代理人皆有適用。二、生父之撫育,須其主觀上有以該子女為自己子女之意思,始生認領之效果。
起訖頁 1-3
關鍵詞 未成年子女認領收養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407 (2014:7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定金——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79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資訊揭露——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4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