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舊金山會議國共首次聯合組團參與重大國際活動,1949年兩岸分治開啟了廿二年來爭取聯合國中國代表權的起點。中共在建國後對於聯合國表達了積極參與的態度,且是「取代」中華民國成為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而非以新的國家或是其他型式參與聯合國。在實際行動上,一方面在國際間不斷強調自身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在談判建交的過程中,支持中共代表中國參加聯合國成為建交的基礎之一。是為中共參與聯合國的兩大外交手段,雖然隨著世局變化而有所更動,但基本上皆以此為基本主軸。建國後的中共歷經五○年代的韓戰、參與日內瓦會議與亞非會議,聯合國中十年緩議案不予討論代表權問題,中共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外交策略,沒有任何可能的商量空間。本文欲先分析中共對參與聯合國原則形成之背景,並試圖整理中共在各階段爭取中國代表權之策略運用,希從中了解中共這十幾年間對於中國代表權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