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家庭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的首要和特殊的責任。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生存權、受撫養權、受照顧保護權、受教育權、參與權、家庭成員權、發展權和財產權。在現階段中國社會,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面臨諸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未成年人人身權受家庭成員侵害現象客觀存在;不尊重未成年人的參與權,兒童玩耍等遊戲娛樂時間太少,親子衝突常見;分離式的家庭生活型態使部分未成年子女的受撫養權實現遇到較大困難;部分家庭對未成年子女監護照顧不周;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利未得到充分尊重。這些既與立法對未成年人家庭權利確認和保護不夠全面有關,又源於對侵害未成年子女權利的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措施;又由於重視不足,建議立法增設「父母職責」全面規範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父母等監護人代管未成年人財產的監管,追究管教失職行為的法律責任,設立專職未成年人權益監督機構,設立維護兒童權利的公益訴訟制等,以彌補法定代理和家庭監護之欠缺,確保兒童權利受到尊重,兒童福利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