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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五月十二日,中國大陸四川省汶川地區發生芮氏八級的特大地震災害,受災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都蒙受巨大的損失。自二八年六月八日國務院發布「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至今,災區的重建工作已經持續一年有餘,災區人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社會經濟發展都在逐步恢復。除此之外,此次地震引發的涉及婚姻、家庭、繼承、合同、物權、侵權、勞動關係、行政監管等方面的法律問題也在逐步整理中。處理這些問題,我們首要的原則是梳理現有的法律制度,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儘量解決問題。對於此次地震引發的特殊法律問題,立法機關應該及時完善或建立相應的法律制度,司法機關可以透過判例探討符合法治精神的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