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一浮於〈觀象巵言〉指出,學《易》之要在觀象,而觀象之要,莫先於吉凶失得之象。本文主要針對馬氏此說,論述其對卜筮之道、吉凶禍福之理解與詮釋。在卜筮方面,馬氏主張「卜筮以立人為重」,說明決疑必須尋求明師之重要性;在吉凶方面,則提出「易簡為吉、險阻為凶」,說明得易簡之理則自能決疑。「吉凶」在〈洪範〉則曰「福極」,馬氏闡釋「福極」時,特別強調「德福一致」,顯示君子以「修德」為吉、為福,以及吉凶禍福皆由自致,不由蓍龜之正理。而從馬氏對〈繫辭〉與〈洪範〉之解釋,也同時可以看出,其分判吉凶禍福立場之一致性,及詮釋經典之一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