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虛壹靜」與「知禮義」的具體關係,荀子沒有明白的交代,學者也沒注意到。這關涉到「知禮義」知道到何種程度才算是真正的「知禮義」,及荀子如何了解「聖人」。本文透過後二者來探討兩者間的具體關係。結論是:荀子的「知禮義」有四層意思:(1)、知「禮文制度」,即「法」;(2)、知法及未明文規定的「類」;(3)、知「禮之體」;和(4)、「攝知『禮義』於行『禮義』」/「以行著知」。「虛」與「壹」讓人認知第一、二意義的「禮義」。只要心不為物所傾側,即「靜」,它就能發揮正常的「知」之功能。三者合用就可把握第三意義的「禮義」。「虛壹靜」也使作為「天君」的「心」讓人能「攝知於行」、「以行著知」。荀子「知禮義」與「虛壹靜」之特殊的意義就在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