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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創世紀第三十章記載:「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雅各向拉結生氣說,叫你不生育的是神,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拉結說,有我的使女辟拉在這裡,你可以與他同房,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他也得孩子。拉結就把他的使女辟拉給丈夫為妾,雅各便與他同房。辟拉就懷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此乃最早見諸史料之記載,而我國古代對不孕之妻,即以出妻或納妾方式替代。惟前揭生育方式皆為現行法所不容,然而生育子女,傳承香火,是人類社會得以繁榮,綿延不絕之關鍵,若以傳統生育方式對於亟欲生養子女之不孕夫婦而言,願望或將落空,所幸,隨著人工生殖科技不斷地進展,不孕夫婦傳遞子嗣之障礙,已由往昔所謂「宿命問題」(questions of fate)轉變為「選擇問題」(matters of cho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