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後簡稱為倫審會),絕對是近年來大學教師必須謹慎面對的新興管理與治理機制。研究倫理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不是新的關切,也一直有辯論,因為多樣的取向、方法,跟多變的研究情境,即使有部分相通的原則,也沒有統一的倫理規範。倫審會的建置化,開始關鍵地改變了幾件事,例如,它可以定義「研究」是什麼,它可以稱我的研究對象叫「受試者」,它還有權力停止我做研究,並來檢查我的辦公室。如同臺灣採用美國SSCI 資料庫作為評鑑大學教師的最高標準,倫審會似乎又是一個臺灣複製美國制度之例。但如果SSCI 在美國其實只是一個商業的學術資料庫,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後簡稱IRB)則是受美國聯邦法令約束、深植於各個大學與研究機構的體制,有它的機構與社會史。美國歷史學家Zachary M. Schrag 於2010 年出版了EthicalImperialism: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s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1965-2009(中譯為《倫理帝國主義: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與社會科學》),就是在論述1965 到2009 年,近45 年的時間,IRB 體制是如何在美國成立與壯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