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為犯是刑法理論中“最難且未令人滿意地解決的難題”,而作為義務理論是其中最讓人深思與費解的部分。“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第一位重要的問題就是保障人的地位問題。”所以,解決這個“未解之題”的關鍵在作為義務理論。然而,刑法典中並無不真正不作為犯作為義務的明確規定,所以作為義務的來源(亦被稱為作為義務的發生依據)一直是理論的重大關切。關於這個問題,有兩條方向不同的進路:形式法義務論與實質法義務論。形式法義務論的主要特徵為“使所謂作為義務這樣一種發生法律效果的要件,其根據總是在法規,即法源中去尋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