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當事人訴訟程序”和“職權訴訟程序”,我們並不陌生。就其認識主要來自兩個領域:一是,這兩個程序所處的各自內國刑事訴訟法之研究。二是,對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中刑事訴訟程序之比較討論。除了這兩個領域外,對“當事人訴訟程序”和“職權訴訟程序”的探討,其實還有第三個角度,即:德國法歷史。從日耳曼時期到現代,德國刑事訴訟程序中出現過三種不同的類型:當事人訴訟程序(Akkusationsverfahren),職權訴訟程序(Inquisitionsverfahren)和改革的職權訴訟程序(reformierte Inquisitionsverfah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