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生物科技的發展已然自實驗室步入臨床應用與市場,並在國際社會掀起一股顛覆傳統人文與社會價值的風潮;其中上自倫理道德觀的重組,下至產業與人類生活的應用,生物技術的張力更已促成國際強權在政治經濟層面的積極介入2。對於法律人而言,如何在倫理層面掌握正義的演譯方向,藉以重新詮釋或建構實定法的正義指標(如基改食品之管制與幹細胞研究之規範);又如何跨越單一知識領域的侷限,讓科技與法學的對話能朝向促進法制革新以因應新興課題(如生殖技術的應用與基因醫藥之發展);以及如何建構評價與權衡社會福祉的方法,據以引領社會道德(法規體制)的重塑,並邁入後基因體世代的法制體系;這些都是法律人必須面對的問題。本文的撰寫擬跳脫一般實定法學(Positive Law)課題的註釋方式,而以問題意識的提出、科際整合的理解為基礎,嘗試針對研讀生物科技法律的方法提出建議;其中並就日本與美國學者新近提出的研究或教學經驗加以評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