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人性尊嚴作為公開道歉的界限?
作者 許育典
中文摘要
大法官於二九年四月三日作成釋字第六五六號,其認為:「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由此看來,大法官認為,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並非不可,只要不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其人性尊嚴。但是人性尊嚴真的適合作為公開道歉的界限嗎?
起訖頁 6-7
關鍵詞 釋字第六五六號人性尊嚴名譽權不表意自由登報道歉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908 (8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隔離防疫與法官保留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