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應世界潮流,各國稅制已逐步朝向輕稅簡政之方向進行改革,然此同時,面臨全球經濟發展停滯、投資環境不佳及金融風暴所引起之稅收短缺,及企業或個人利用交易安排之租稅規劃手段以減少或規避稅負,造成嚴重影響各國稅收及租稅公平之現象,因此,於現行極力實現租稅公平正義同時,包含台灣及大陸地區在內,各國皆已紛紛開始採取或加強各項反避稅動作以防堵此等稅負規避現象,反避稅法令之執行業已成為各國政府加強稅收徵管之利器。然,一旦政府進行反避稅措施所憑依據及作法未盡妥善時,除會引起納稅義務人採取司法途徑以彌爭端外,就經營版圖布局海外之企業,亦可能同時面臨海外政府執行法令以維護租稅主權,因而所起同一筆所得於我國與海外國重複課稅之結果。由此觀之,以從事兩岸經貿交易頻繁之台商企業而言,常見透過第三地區設立公司轉投資大陸地區並與該大陸地區關係企業進行跨國交易,於兩岸地區各自課稅權維護及落實反避稅政策而嚴加查稅同時,更應審慎思考是否造成雙邊重複課稅疑慮。基於此,台灣刻與大陸地區談判與簽署租稅協議,一旦完成,未來將可避免兩岸地區重複課稅,以增進台商企業市場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