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商業秘密成立的要素,並由此入手正確把握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依通說,其成立要素有三,及價值性(經濟性和實用性)、新穎性(非公知性和非顯而易見性)、秘密性(非專利性與保密性)。所謂商業秘密的價值性,是指商業秘密必須具有經濟值和實用價值,及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實際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所謂商業秘密的新穎性,是指商業秘密必須是尚未眾所周知,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和非顯而易見性,在較長的時期內不亦被他人總結、研究而被知,或者是他人在正常情況下難以得知的。所謂商業秘密的秘密性,是指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在主觀上有保密的意願,並採取積極、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使該項商業秘密達到了他人不以非法手段就不能獲知其秘密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