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定期向中小科技企業發佈技術研究開發和實施招標項目,使其有機會選擇事宜自己研究開發和實施的項目;幫助中小科技企業與國內科研機構、科技企業間的合作,使其以較小的代價,較快的獲得所需的技術及其產品。政府可建立或組織中小科技企業聯合建立國內外技術供求的信息系統,為他們獲得合作者、技術資料、市場需求及與技術出口相關的政策法規等信息開闢渠道。為中小科技企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提供服務,以不斷地更新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知識,提高他們國際化經營的內在素質。建立面向中小科技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機構,辦理一些他們無法辦成的事物和相關的活動,如辦理或代理對外邀請客商、科技人員出國,技術或技術產品進出口的手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