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收錄11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其中,102年度台上字第2582號判決涉及性交定義及接合程度與既未遂之判斷。102年度台上字第2310號判決闡釋故意與預見、所知所犯法則的關係。102年度台上字第2415號判決認為逃漏稅捐罪係屬身分犯,納稅義務人(行為人)生前雖有夥同他人逃稅之計畫,但其死後他人已無從附麗,不能依刑法第31條第1項成立共犯,案例可供參考。102年度台上字第2573號判決及102年度台上字第2575號判決,皆論述死刑與兩公約之關係,後一判決特別指出行為人生長環境如「社會之棄嬰,國家之孤兒,其父母、學校、社會、國家豈能推諉卸責」,值得一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