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收錄10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102年度台抗字第230號裁定乃聲請迴避案件,結論仍為駁回聲請。102年度台上字第985號判決說明被告受律師協助權之重要。102年度台抗字第204號裁定為較為少見的回復原狀案件。102年度台抗字第175號裁定涉及限制出境之羈押替代手段。102年度台上字第1100號判決說明同意搜索之要件及違法搜索應予權衡之意旨。102年度台上字第863號判決強調共犯自白無法作為補強證據。102年度台上字第1097號判決認為檢察官於偵查中是否行詰問對於傳聞證據能力不生影響。102年度台上字第953判決亦涉及傳聞,但亦僅略述特別可信的判斷。102年度台上字第1099號判決闡明判決縱未宣示但已公告即生效。102年度台抗字第170號裁定表示對確定「裁定」不得聲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