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收錄數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其中,99年度台上字第6435號判決說明追訴權時效的新舊法比較,應該整體比較而非割裂適用。99年度台上字第6053號判決及99年度台上字第6103號判決皆涉及公務員之概念,後則闡釋行政裁量與貪污犯罪之區別,值得參考。99年度台上字第6100號判決處理傷害致死罪的成立要件,以及共同正犯過剩行為之責任問題。99年度台上字第6597號判決說明刑法構成要件所稱之意圖,指出意圖並不以實現為犯罪完成之要件。99年度台上字第6610號判決認為,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排除刑法第30條所定幫助犯從屬性之適用,而為獨立犯罪類型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