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決策的法治原則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決策的主要環節是對一切可供選擇的行為方針做出最優化的選擇。實行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制化。是提高各級決策管理水平和確保決策目標能順利實現的決定性因素。為求決策的高科學水平和高社會效益,首先要充分做好決策前可供選擇方案的準備是極為重要的一環。人們除應對決策的方案進行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外,還必須進行嚴密的剖面分析與研究。不儘要研究事物內部組合之間的互相聯繫與制約關係,而且要研究事物內部與外部之間的依存關係和相互影響,既要注意事物的全面與彼此相關的聯繫,又要側重事物的序列和縱深,以達兼收全面與深刻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