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資料庫權利保護的特殊制度從建議到成為法律文件,從歐盟地區發展到世界範圍時間間隔之短,涉及範圍之廣,遠出乎人們意料。現在已經不是個別國家和特定地區的主張和建議,已經被提到國際保護的層次上。一旦美國等發達國家制定了國內法,發達國家就會將網路數據庫權利維護推進國際保護的軌道。1996年3月11日,歐盟發佈了數據庫法律保護指令(96/9/EC)受歐盟的影響,美國也採取了立法步驟,這就有編號為HR2652、HR3531和HK354法案的提出。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主持的1996年12月日內瓦版權與鄰接權外交會議上,由歐盟宣導並得到美國的支持,WIPO專家委員會提出一個有關數據庫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條約草案,雖然未通過,但引起各國廣泛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