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是人類知識、經驗、智慧和創造性勞動的結晶,是一項典型的知識產品,理應受到知試產權法的保護。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和知識產權的商業化運作,知識產權成為軟件企業的一項重要財富,表現為:第一,高新技術企業創造的是知識產品,必然從傳統有形資產積累轉變為知識的積累,知識產權成為企業實力的象徵;第二,以擁有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綜合經濟技術實力的砝碼,以及市場競爭的“武器”;第三,高新技術企業是以知識作為產品,當知識產品進入市場後,則完全依賴於對其知識產權的保護,如果沒有保護,企業不可能進行大規模的知識創新型的開發投資,企業就不可能中存、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