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訴訟法角度看,管轄權基礎(jurisdictional basis)指一國法院有權審理民商事案件的根據。由於國際上還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管轄權原則,因此各國主要以國內法的形式分別規定各自法院的管轄權,當事人的國籍、住所、協議、財產地等聯結因素 (connecting factors)作為管轄權基礎在立法與實踐中應用得非常普遍。但是,由於Internet的出現,網路空間的全球化、非中心化打破了主權疆域的界限,使法院的管轄權規則面臨諸多困境。在網路空間中,管轄權基礎出現了一種複雜甚至模糊的傾向,如何澄清、理順各方關係,乃法律界面臨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