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是當今界關注的熱點,知識產權是保護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成果的法律 制度,按照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知識產權多邊協議(即TRIPS),知識產權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對象是文字、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工程技術作品,其範圍既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作品、戲劇作品、美術及攝影作品、電影電視和錄像作品,以及工程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的著作權,也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組織擁有的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即生產複製權和許可他人複製權,即鄰接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