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的驅動下,創設由私部門發動法令改革(規制改革)之企業實證特例制度(企業実証特例制度)及消除灰色地帶制度(グレーゾーン解消制度),藉此建構友善創新活動之法制環境。私部門可經由消除灰色地帶制度,就所從事之新事業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解釋法令適用範圍不明確之疑義。企業實證特例制度則容許私部門就所從事之新事業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創設「特例措施」後,例外免除適用現行法令(包含法律、法規命令、政令、省令、政府公告等)之限制,並依據特例措施申請核准之新事業活動計畫試行新事業活動。
(本著作為經濟部科技專案研發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