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所推行的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三級品管)主要是規範與管理營造期間的施工品質與各工程角色的職責,期待工程品質能夠被監督、檢討與改善,目的就是為了確保營建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然而,根據工程會最新公布的105 年第2 季公共工程查核常見缺失態樣統計表顯示(如圖一),監造單位發生品質管理的缺失行為比例居高不下,且在歸納出常見之缺失態樣中,以「有無抽查施工作業、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查驗紀錄表、製作材料設備檢驗管制總表管控,判讀認可或落實執行」此一項目,占總查核數量的七成。但監造單位是代替業主把關工程品質的重要角色,亦是達成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的重要關鍵,若工程品質受到影響或是監督管理不佳,致使施工成果不符合標準,嚴重者須拆除重作,間接導致成本與資源的浪費,更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甚至於在營造期間造成工程災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