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評估是美國聖路易斯市的數家醫院在立案和管理機構的要求下實行,大部分醫院採用「施行」評估細則」(The Porformance Evaluation Procedure),並自己製訂評估標準。由統計資料證實,醫院型態和大小的差易和評估行為無關。 然而,共用或和其他醫院共同發展評詁標準的情形,常見於私立的教學醫院,顯示共用是節省時間的方法。醫療評估當做一項獨立功能的費用沒有普遍的被醫院計算。此種行為的總資料沒有被收集也未被分析,來提供醫療品質進步的審查。目前醫院一致用「回顧審查法」,此方法是很含蓄的把問題呈現出來,目前仍需要用,但是未來是否會繼續存在,卻很難說。有關醫院醫療品質保證行為的調查研究,顯示出「回顧審查法」,或是會繼續如目前,或是將有明顯的改變,或許僅苟延殘喘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