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一所完美的醫院,需要一群配合適當的專門人才和大量資金,對私人而言,固然困難重重,對國家而言,亦非易事。試想目前臺北公私立醫院為數已不算少,但要使每一醫院都羅致大批專門人才,不斷添置與更新設備,以達到水準以上,不但是不可能,而事實上亦無此必要。因此籌設醫院應分兩種目標;一種是以普遍而大眾化為目的,醫師是一般性的,設備以簡單實用為主,對象是普通常見易治的疾病,這類醫院的費用較輕,收費自然大眾化。而另一種醫院是高水準的,不但設備應有盡有,精益求精,而且人員必需專業化,「專」才能 「精」,集各種專門人才,分工合作,發揮集體力量,來醫治較為困難的疑難雜症,以拯救死亡邊緣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