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發展醫院所需要的綜合性牙科醫療業務。職責:(1)行政:依照醫院既定的行政程序領導牙科事務。(2)會診:依規定對住院病人牙科方面問題提供會診服務。(3)臨床:依照現代牙科學理和定期體檢觀念,為病人提供專業性服務。(4)研究:獨立或與其他部門人員共同計劃並執行牙科醫學方面研究。(5)教育:參與醫院內教育活動,並在適當時機發展牙科實習和住院醫師訓練計劃。(6)部門內外關係:(a)牙科部門人員應與醫院內其他有關臨床和行政部門建立並維持適當的關係。(b)牙科部門人員應定期參加正式的醫院討論會。(c)牙科部門人員應參與醫院各種委員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