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之制度與形態,可謂為當時之社會醫療制度下之產物,若該社會醫療制度有何變化,醫院之制度與形態難免受其影響,輕即改變其形態,重即更訂其本質,例如臺灣地區最近幾十年來之變化當可為證,過去由診所逐漸發展而成的開業醫醫院(公立醫院除外)制度,一遇勞保制度之確立,全省各地應運而成立了幾多綜合醫院,除了承辦勞保業務外,另負擔了該地區大部份民眾之醫療責任,這種情況,幾十年前吾人是做夢也想不到的,何況,有些醫院是只靠勞保指定為立業基礎,進而獲勞工眷家及親朋為患者來源,與以前之由診所逐漸變為醫院之途逕完全不同,醫療制度之變化,對醫院本質之影響實不可忽視,本文當以歷史的眼光觀察東西過去的變遷,並檢討目前預測將來,以供大家參考,在此鄭重聲明本文係著者私見,若有不當懇請各位先輩,隨時賜予指教,不勝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