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自誕生以來,從未停止對發展問題的探索與實踐。特別是進入現代社會,發展已成為人們重新認識自然、社會和人類本身的核心與焦點問題,於是,人們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審視、批判傳統的發展觀,探討並描述未來的發展景象。1980年3月,聯合國大會首次使用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系統地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標誌著一種新發展觀的誕生。可持續發展得到了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1992年6月,聯合國在里約熱內盧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有183個國家和70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其中包括102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參加了此次“地球峰會”,通過了自聯合國成立以來惟一沒有反對票和棄權票的決議。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闡述了有關發展的40個領域的問題,提出了120個實施項目,以促進現有社會轉變為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使人類生存方式與地球的有限承受能力相適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