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臉譜》是一本畫冊。該畫冊註明繪圖、撰文為原告趙夢林,由朝華出版社出版,首次出版於1992年。2000年8月某房屋銷售公司與某廣告公司簽訂《授權委託合同》,由廣告公司作為房屋銷售公司的廣告代理人,提供相關的廣告服務,房屋銷售公司自2000年8月至2000年11月每月向廣告公司支付一定的廣告費。2000年9月房屋銷售公司在其設立的購屋中心開張期間,散發了一份房屋銷售廣告,在該廣告中使用了原告的《京劇臉譜》畫冊中的30幅京劇臉譜。該廣告即由廣告公司製作。原告發現了上述廣告後認為房屋銷售公司和廣告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公司登報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被告認為京劇臉譜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原告不享有著作權,故不同意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