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來,我國國際科技合作可以分為三個歷史時期,即:第一個時期為清末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至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第二個時期為從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第三個時期為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至今。其中,與我們今天發展密切相關的第三個時期又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即:(1)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60年中蘇關係惡化;(2)1960年中蘇關係惡化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3)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4)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至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頒佈;(5)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頒佈至今。總的說來,由於受到戰亂、民族救亡、文化衝突、政權更迭、意識形態對立以及社會轉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近代以來我國國際科技合作經歷了風雨交加的一百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