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標準的形成過程可以將標準分為以下兩類:一是“法定標準”(de jure standards),是指那些經過標準化組織的法定程序確定、建立、公告並管理的標準,比如ISO、IEC或者區域標準化組織建立的有關國際標準、政府標準化組織(government 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或政府授權的標準化組織建立的標準。二是事實標準(de facto standards)是指那些沒有經過任何官方或准官方標準設定機構批准,僅通過企業的“私有協議”或多個企業的“聯合聲明”的方式成功的使產業界接受自己的技術而形成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