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心理衛生工作日趨複雜化,單一專業的工作方式已經出現瓶頸,因而有愈來 愈多學者呼籲心理衛生專業工作者彼此間必須要合作共治。專業間合作被定義為來自 不同背景的多個身心健康照護專業工作者與個案、家庭和社區同心協力進行合作,以 提供最高品質的照護服務。許多政策性與研究性的文獻都表示專業間合作的模式不僅 有效,而且是心理衛生專業工作要達到具競爭力、節省成本以及文化回應性(culture response)等目標的必要關鍵因素(Levett-Jones, Gilligan, Lapkin, & Hoffman, 2012; McClelland & Kleinke, 2013)。在台灣,近幾年亦常聽聞社工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關懷 訪視員、精神科醫師等心理衛生專業工作者們強調合作(張曉佩,2012),可見在心 理衛生服務輸送過程中,專業間的合作共治已有必要性,且其重要性日漸顯著。本文 嘗試就心理衛生專業間的合作共治內涵與現況做進一步的闡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