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學由口傳文學、作家文學構成,無庸置疑的,口傳文學如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笑話、諺語、民間歌謠、祭詞等,是民族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創造語傳遞的文學類型,民族性的邊界遠較作家文學清楚。一種文學的屬性與定義,往往由它的題材內涵、形式、風格、語言以及創造者的身分血統來決定,但是在1980年代以後有關原住民文學的論述,大致都以身分或血統作為最主要甚或是唯一的要件,如果觀察一個正在開始發展階段的文學,特別是作家文學,回歸身分或血統論確實是必要的,因為這樣的文學的產生有它需要達成的使命,譬如台灣原住民族文學在1980年代是與爭取民族權益相關的,自然重視身分的主張(惟在實際的民族運動操作中,仍有非原住民族身分者參與文學的控訴);等民族文學逐漸累積一定的成果,創作的隊伍擴增,文學分析要素的通盤掌握,真正的民族文學才能清楚予以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