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明訓:「強國必先強種」,基於此,各國為維護全民健康都定有不同的健康制度或健康保險制度,我國亦然,但源於種族、地域、生活習慣特性的不同,各國制度截然不同也各具優缺點。國父曾指示我們學習歐美的態度應持「截長補短,迎頭趕上」的精神,因此,站在健康保險制度的領域裡,我們來探討目前美國極力推行的HMO,其推行的優點、優勢何在,我們如何截其長處,作為我國目前醫療保險體系與制度應興應革之參考,並從法律的角度,探討立法施行之可行性,以配合醫療健康保險制度之調整與推行,提昇國民健康保險之實質利益,是為本文最主要的要旨與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