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胡錦濤主席簽發第82號主席令予以發佈。新法將於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後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將新時期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目標、方針、戰略上升為法律,強化了科技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資源分享,突出了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明確了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目標和措施,確立了科研誠信和寬容失敗的制度,完善了科研機構管理制度和對科技人員的激勵機制,從財政、金融、稅收、政府採購等各方面構建促進自主創新的制度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