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是指由於先天或後天發生生理或心理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某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生活的狀態。2006年聯合國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臺灣隨後也跟進,簽署「臺灣身心障礙權利宣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實現身心障礙者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平等享有,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的尊重。雖然這些身心障礙者認知能力可能較為低下,但不影響性生理的成長與發展,也不會影響對性的需求及滿足。同時我們也開始正視身心障礙者的性權利,努力提供適切的性教育,帶領身心障礙者建立正確的性觀念。各類型身心障礙的學生,長期以來就身居弱勢,常被社會、學校、家庭以忽略的方式對待和不被尊重,甚至不被學校所接受。這些年來,由於專家學者的呼籲與努力及國際對此的重視,目前國內大眾及教育學者,甚至家長們也能正視他們的需要而給予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也在接受教育、復健、職業訓練的情況下,開始慢慢地接納自己、肯定自己,走出社會。但仍有待大家持續努力,使身心障礙者不再自覺是羞恥、無用和被大眾忽視的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