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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美國政策已開始鼓勵社區大型醫院利用健康信息技術促進衛生臨床信息交流的發展 (Joy, Thomas & Kelly,2006)。在科羅拉多州一項小至中型醫療機構電子健康訊息交換實驗中, 財政的激勵措施是促進醫療機構實施電子健康訊息交換一項潛在動力(Stephen, Lisa, Douglas, Arthur& David,2010)。2009年2月1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了《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 (The 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簡稱為ARRA)。該法案的一個主要內容是 「經濟與臨床醫療訊息技術法案」(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Economic and Clinical Health Act,簡稱為HITECH Act)。HITECH Act法案的目標是確保美國每一家醫療機構和每一 個醫生的辦公室都需升級先進的資訊科技技術來使用電子病歷軟體,減少患者接近醫療資源的 障礙,防止醫療疏失,每年可節約數10億美元成本及無可計數的醫療資源(朱建華,2010)。 在2009年美國提出9,300萬美元來補助電子病歷「有意義使用」,在2010年3月份,美國醫療 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l Service, CMS)發布了一份說明電 子病歷「有意義使用」文件,將於 2011~2015年分為3個階段實現(CMS EHR Meaningful Use Overvi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