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面向的是小額的、分散的公眾投資者,高昂的信息成本、“搭便車”的心態以及缺乏投資經驗,使得眾籌投資者面臨著比其他傳統的投資方式更加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這是眾籌這種融資結構必然導致的問題。本文通過對眾籌結構中信息不對稱問題及其緩解機制的研究發現,雖然傳統上常用的強制信息披露和聲譽體系等機制與眾籌並不能完全契合,但是眾籌面向大規模小額投資者的特點,也使其發展出獨有的信息發現和傳遞機制:理性的集體行動、社會關係的網路化都能夠有效緩解信息不對稱風險。鑒於眾籌結構的特性,對於眾籌的監管應當儘量發揮既有的信息發現機制的作用,從而實現緩解信息不對稱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