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台灣接連多起司法官醜聞案使得法官法之立法通過漸露曙光,而法官評鑑與不適任司法官退場機制的建立亦成為輿論矚目的焦點。作為保障人民受公平審判權利之重要基礎,司法的獨立性與中立性始終是每個國家重視與維護的課題,歐盟議會(L'Assemblée parlementaire du Conseildel’Europe)的司法與人權問題委員會(Commission des question sjuridiques et des droitsde l'homme)於今年(2010年)1月,在歐盟議會所在地史特拉斯堡發表的關於司法貪瀆(corruption judiciaire)的報告中,即指出司法貪瀆已嚴重侵蝕部分國家的司法系統,而這些國家的共同點在於,司法官與警察並沒有獲得合理的薪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