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讀者試著想像,同樣的職棒假球案如果發生在CSI影集中,會呈現什麼樣貌?除了監聽球員、監看球賽,筆者相信CSI鑑識專家們或許還會去調閱棒球統計數據,分析這些球員們過去每場球賽的好壞球比例、守備率、打擊率等等棒球專業數據,來看球員的穩定性有無異常,甚至可能再透過專業的運動醫療或復健人員諮詢,瞭解每個球員過去不同場比賽間的體能狀況。當然,筆者並非專業的鑑識人員,並無法知道真正的科學鑑識專業是如何進行。然而,透過這個異想天開的狂想,無非是想提醒大家,這次職棒假球疑雲會讓社會大眾態度如此分歧的一些原因,是否在於台灣檢調又犯了一些老毛病—濫行搜索,違反偵查不公開,甚至可能忽視科學辦案,才因此讓廣大職棒球迷無法相信司法能夠捍衛清白打球的球員,追訴犯罪的幕後黑手。何況,當新聞版面出現「檢嘆:『中職玩完』」聳動標題,加上對當事人大動作搜索、公開約談行動等畫面呈現在電子媒體時,板橋地檢署雖發出澄清稿表示,承辦檢察官未曾說出這樣的話,而搜索是合法經法院核發搜索票,約談都是涉案人主動公布,相對於檢調偵查作為有無須改進之處卻隻字未提。實務上,檢調對刑事訴訟法有關「偵查不公開」規定,長期以來在執行手段上遊走於灰色地帶,否則怎麼媒體名嘴往往第一時間都能「鐵口直斷」,神準預測檢調辦案內容。此外,這次調查過程無法保障基本的隱私人權以及更有效積極的科學辦案手法來判斷假球如何發生,才使得社會對司法公信有如此疑慮與憂心。嚴格說來,科學辦案、偵查不公開,早該是文明社會中檢調應有的「標準動作」。可是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還是只看到,站在司法第一線,應代表國家預防犯罪、追訴犯罪的檢調,卻仍以道德判斷追求實質正義,忽視最基本的程序正義。當「無罪推定」原則在媒體採訪重大案件的推波助瀾之下,早已成為當下正「夯」的用語;可是一旦向一般民眾探詢意向時,卻不免擔心「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這樣不符合「無罪推定」的法治觀,卻可能才是主流民意。 |